法律问答

借了四万块钱,每月还八千的利息,算不算高利贷??现在还不上了,人家说完上门闹,砸窗子什么的,该怎么办?

2018-12-23 21:5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对计算利息所适用的利率及结息方式、结息日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十条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第二十一条规定: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贷款利率和及结息等有关事宜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金融机构的自主权,主要内容为: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
    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计算出利息的准确数额并不容易,因此金融机构在对债务人依法诉讼追偿债权时,在计算利息数额时一般计算到一个时点,对该时点以后发生的利息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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