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了,女儿现在对我作出判决,我想把孩子的名字改成我的,孩子的父亲不同意,我可以起诉他吗?

离婚
2021-02-27 08:15: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只要孩子与其父母有血缘亲子关系,都享有继承权
  • 根据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双方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如不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