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未包含工作岗位,请问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完整?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9 07:5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
      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
      如果劳动者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用人单位在对工伤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将工资待遇在15天内结清,如果工伤被评为伤残等级的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一次性支付应该支付的赔偿款。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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