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现在希望我离开家,孩子六岁了。我现在想回到孩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2-27 12: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比如第一种、第二种情况明显伤害了子女的利益,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第三种情况则是充分尊重了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愿。
  • 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孩子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孩子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直接归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般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判归女方抚养为原则;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再婚再育可能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成长的影响、一方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等,都是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优先考虑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