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他自愿离婚。他有个儿子。我们没有共同的孩子。他所有的财产和债务都与我无关。离婚协议需要自己制定吗?

离婚
2021-02-27 23:2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算你们共同财产。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