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家庭主妇,经常和丈夫吵架,他性格暴躁,经常骂我,打我,儿子五岁了为儿子忍受现在。但是,我不想这样做。离婚后该怎么办,有协定,他不做,我可以去儿子的监护权吗?他家有家庭暴力遗传,父亲打母亲,儿子一直是我带来的,他在孩子面前打我,我可以得到监护权,要求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2-28 02:3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有权进行起诉离婚并多分财产。
  • 你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和要求抚养权,得有充分的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诊断、朋友邻居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