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贫困证明申请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盖章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盖章证明。
办理贫困证明需达到以下四种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
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