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注册地为上海,但公司有计划搬去外地,那么对于跟去外地的上海户籍的员工怎么办?

2021-02-28 10:5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名称变更前的企业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因此,劳动合同封皮的名称与变更后企业的名称(公章名称)虽然不一致,但是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来承担。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属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不同意并因此离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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