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五千元押金,房东将来在住房租赁合同上签字,房东和以前租房的人的合同还没到期,想让房东退还押金。

2021-02-28 13:0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可以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要看租赁合同对此有无明确约定;
    2、一般情况下,条件成就下解除合同,无需再承担违约金;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 房子没租到期是可以退押金的,但是一般房东都会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

      如果租赁合同内包括押金的条款,那就比较麻烦,因为一般的合同如果租户单方面违约就不能退押金,而且如果合同内容包括:如果租户因个人情况不能履行租赁合同,违约的话押金要双倍赔偿房东,所以你先看一下合同内容是否有此条款,没有的话就找房东商量看是否可以退,给他说明情况,态度最好好点吧,看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拿到押金。
  • 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经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因此,发生租赁期内政府征收拆迁情况时,租赁双方应按实际使用结算房租,多退少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在征收拆迁中,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结构情况给予了房主一定的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主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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