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概几十年前我们家承包了一块土地用于种植果树,这几天这块承包地被政府征用,村委会要求收回这块土地的征用款,请问这块土地的征用款的归属权或者我应该获得怎么样的经济补偿

2021-02-28 18: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