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违约的法定追诉期限是多少?

2021-03-01 05:3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工期。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2)施工期。承包商的实际施工时间,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损害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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