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满16周岁的男孩在前段时间与一个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导致女孩大流血我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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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了16岁,对方是自愿的不犯法。若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是犯法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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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者,无论幼女自愿与否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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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中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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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满16周岁的女孩同居,如果女孩是自愿的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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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