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跟我协商后变更了劳动合同的期限,但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我可以索要一份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9 08: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国家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或者是法规规定禁止了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就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允许的。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算续签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如果一个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同时和原单位签订几份合同,后签的合同应该视为对前面合同的修改,应当以最后一份合同的为准。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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