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朋友借我的身份证帮他买手机办了分期付款,他就还了一个月款,然后现在联系不上他,已经两个月了,到了还款日期,只能自己先还了,我该怎么做,谢谢了

消费者维权
2018-12-24 11: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也是一种特殊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一种赊购,但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之后,不是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地支付价款,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地支付。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付款的期限和次数,也可以约定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前先支付或者先分期支付若干价款,但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至少应当再分两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否则就不属于分期付款的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可于买卖标的物价金较高,买受人筹款一次支付有困难时适用。由于价金是陆续支付,会使买受人在心理上、履行上不感有过重的负担,因此分期付款买卖能促进昂贵品的消费,如购买商品房、汽车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 贷款买房还款日期如何确定?贷款批下来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般会有2种情况:一是本月放款当月还款,二是本月放款次月还款。结案后,柜面会通知您领取放款材料,其中银行发放给您的相关告知书,会告知您的还款日和金额。
    建议购房者详细咨询放款银行。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还款期数和还款日等按合同约定执行,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最后一期本息按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归还。
    合同约定的还款第一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其他期次应还利息按月计息。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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