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夫妻离婚,房贷车贷以及子女,一方什么都不要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21-03-01 11:2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双方均不要所有共同财产时,可以考虑将财产捐赠出去:
1、捐赠主体包括公民、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2、捐赠主体有权选择受赠对象。
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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