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已经四年多了。每次谈到离婚,他总是口头约定,但是因为工作很忙,所以不解决。我想起草离婚协议书,自己签字。请告诉我第一步该怎么做,在哪里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
2021-03-01 11:5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是协议离婚,所以你们事先必须对离婚的主要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的处理、主要财产的分割、损害赔偿等,所以在去登记处前要双方先达成一个书面的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到了登记处有现成的范本,把你们协议的主要条款抄到上面就行了。
    并且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了。
  • 因为是协议离婚,所以你们事先必须对离婚的主要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的处理、主要财产的分割、损害赔偿等,所以在去登记处前要双方先达成一个书面的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到了登记处有现成的范本,把你们协议的主要条款抄到上面就行了。
    并且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了。
  •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婚内财产最好双方先协调好,孩子抚养费等等(如果孩子跟女方而且又有给孩子改姓的可能,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孩子需改姓),很多地方的民政局根本没有协调这项工作,如果只是意气用事,建议先冷静过后再处理!在离之前最好想明白有没有合好的可能,离了以后会不会后悔。
    冷静的想想自己所需的生活,双方出现的问题点是否存在不可协调的可能。如果对方不是犯原则性的错误,个人建议先理性的谈一谈,毕竟离婚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双方老人以及小孩。

  • 1、离婚协议书只有签字,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尚未生效,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尚不能生效,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