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2年在呼市财经大学就读,2016年毕业时、我的成绩合格,学校规定160学分,我的学分是163分、2.0的极点我是2.84极点,我在2014年全国蓝桥杯竞赛、内蒙区我得了三等奖,毕业论文我95分得了优秀论文、奖了155元,在领毕业证的时候,没有我的学位证、找校领导,学领导说考试作弊的不给发!我去找学院,学院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的是我在2013年考试带纸条作弊、拒绝在罚单上签名,根本没有人叫我签名的、考场有监控录像,我叫学校调取监控,学校说监控不开的,学校以监考老师说了为准、这是学校的规定!想去哪告去哪告吧!我去法院起诉,一星期后,是2016年的7月18日法院打电话,叫我去交诉讼费,我在2016年的7月19日去法院交诉讼费时,法院又说,有个院长看了,你这个不能立案,你去找学校去吧!我说找了、学校不给,法院说叫我想想办法,我实在是没办法,没有学位证工作也不好找。请问您:我能去哪里维权?谢谢您了:!电话、13654888239

2018-12-24 11:4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只规定了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 你好,要如何进行集体劳动诉讼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我搜集了一些资料,愿采纳
    一、劳动纠纷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起诉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事故诉讼,一般是按照起诉数额的
    2.5%收取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审理和调解结案的可以收取一半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见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付美华与李月是由于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因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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