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孩子六个月左右,男人想离婚,因为各种原因感情不合,想得到孩子(女儿)的监护权,能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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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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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均分,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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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平均分配,至于孩子抚养,本真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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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