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走了七八年,这几年突然回来要求离婚,想要孩子的监护权,但他没有养育过孩子。孩子现在八岁左右十岁了。他从来没有付过抚养费。我们的人不想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他。现在他去法庭上诉。有赢得这场诉讼的机会吗?

离婚
2021-03-02 01: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您好!户口问题法院不单独受理,户主有权要求对方迁走户口,但尽量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可以选择将房屋卖掉以迫其迁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