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三个门面做生意,其中一个外面有个变压器档住了门面,当时在租赁门面的时候出租方承诺该变压器会于2010年年底拆除,于是我租下了他的三个门面,但是现在已经2011年3月了,该变压器还没有拆除,我想请问我现在可以向他索要赔偿吗?我有证人在场可以证明他的口头承诺,我可以向他索要什么样的赔偿?他这样是不是属于合同无效,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因为租赁而产生的投资?

2018-12-24 13: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遭遇到租赁物毁损的情况时,双方应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租赁物毁损的原因。来处理赔偿维修问题。若因租赁物毁损导致重大损失,双方又谈不拢的,可以委托专业租赁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必要时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维修纠纷。
  •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虽已订立,但由于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其他原因,合同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受合同约束的情形。根据无效的程度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其中部分无效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引起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
      
    1、基于民法上的原因,如《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欺诈和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以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
      
    2、基于保险法上的原因,如:
      
    (1)超额保险;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
      
    (3)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出说明的免责条款等。
      保险合同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因无效保险合同取得的利益应当依照民法上对无效合同处理的原则,或者予以返还,或者予以收缴。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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