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十几年,公司突然离职,公司收取培训费。

2021-03-02 06:5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对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级别为5至10级的,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另外,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单位没有缴纳的,员工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是辞职,一定要操作好,否则经济补偿金就没了),并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还可要求补缴社保。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 你好,可以不签合同,赔偿金按工作年限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