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期满,公司以换工作为继续条件(劳动强度比原来大),不同意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2 09:11: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情况之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您好,你说的情况,不要专门的文件说明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的处理建议是什么?您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给我看看?如果不方便透露个人隐私,您可以电话直接联系我,我会尽可能维护您最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