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因借款未还被起诉了,但房屋没有抵押给出资人,未被查封。之后我把房屋抵押给别人了,请问抵押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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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抵押权的设定发生在法院的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受查封、执行措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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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子,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可以再次抵押。《物权法》未对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和超额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当事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愿意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通过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登记机构可以办理二次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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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