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高中生,我与一名女同学起了打架冲突,之前这名女同学对我有不良言论,打架是我先动的手,对方没有受伤,我被对方用指甲划了4条血疤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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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伤到脊椎骨,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赔偿,如果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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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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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致使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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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