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地方国企职业,因单位原因放假,放假时答应每月给发一定的生活费,只发了两个月就不发了,拖欠生活费有一年多了,请问这个生活费还能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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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注意诉讼时效,特别是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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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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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注意收集对方有拖欠的证据,并且还要提供拖欠具体数额的工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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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