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离婚了,小孩的姥姥有探视权吗

离婚
2021-03-02 15: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 关于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的问题,我国并未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的方式来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
  • 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等的权利;
    2、夫妻离婚后一方得到了抚养权,另一方就肯定拥有探视权,每个月可以行使探视的权利;
    3、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