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认识的人故意殴打,三次其中最后一次还让对方叫过来的人殴打这属于寻人滋事吗

刑事辩护
2023-04-18 14:05: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或者重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的,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
    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情节轻微的殴打行为不可能成立犯罪。所以,刑法作出了“情节恶劣”的要求。
    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例如,随意殴打行为造成轻微伤或者轻伤的,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恶劣、残忍的,随意使用凶器殴打他人的;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一次随意殴打多人的,随意殴打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均宜认定为情节恶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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