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经法院判决有女方抚养,女方无力抚养想把孩子送人,男方不同意又不愿直接抚养能否有法院判决送人?

离婚
2021-03-03 08:1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的,不可以送人,如抚养孩子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交由有抚养能力的亲属代为抚养,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将孩子交给有能力抚养的一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离婚后女方不可以把孩子送人,在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觉得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在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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