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爸爸被33岁抑郁症患者打伤住院,头部多处外伤,两根肋骨骨折,对于这个案子这个打人者要不要承受刑事责任,受害者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这块能否追到

消费者维权
2021-03-03 12: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有营养费赔偿的,但需要医院专门开具证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即使你没有住院,只要你能够提供相应费用的证据就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