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发生交通事故,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骨折,交通事故认定汽车所有者责任,摩托车下一个责任,次年初收到法院发票,怎么办?

2021-03-03 13:38: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机动车如果无责,行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总计1000元以内由机动车的强制保险承担(没保险的驾驶人自己承担),超过1000的部分行人自己承担;
    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行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总计1万元以内由机动车的强制保险承担(没保险的驾驶人自己承担),超过1万的部分按责任分摊,不过分摊的时候会稍微偏向行人一方,比如同等责任的话机动车承担6成,行人承担4成。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1、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认定为酒驾。
    2、醉驾,达到或超过80mg/ml的,认定为醉驾。
    3、酒驾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4、酒驾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5、如果发现,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内禁驾。对每一个驾驶员来是,酒驾是造事的开始。醉驾就是噩梦的根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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