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犯的事,被捉进看守所关押了,如果外地一年半载不过来审问,是不是要继续关一年半载?或者有没有什么规定,限定多久外地派出所多久不过来审问就会放人?只可以关押多久?

刑事辩护
2021-03-03 18: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 在我国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一般刑事拘留关押最久为37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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