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上年的薪水压了一万,2020年从1月份到4月份低只发过1月份工次,想辞职,彼此都没有劳动合同书,想随时随地离开,应当如何可讨要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3 19:0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若上述二者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没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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