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一年了。他向我索取孩子的抚养费。离婚时我不需要任何财产。现在我可以起诉他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21-03-03 20: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在双方无法就离婚时子女抚养乃至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是,可以通过上述规定申请法院作出判决。
  • 前夫不直接抚养孩子的话,女方作为抚养方可以直接向前夫索要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拒不执行的话,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