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完活老板发了一部分工资,一部分直接给我写了个借条到现在两年了不给,怎么办,现在打算去法院起诉,怎么写诉状
-
根据规定,讨薪的劳动争议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讨薪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劳动者讨薪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则需先进行劳动仲裁裁决,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当事双方都服从,则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生效,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