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做生意,因之前资金周转不灵,债主雇讨债人到我家绑架了我的儿子,要求偿还资金。讨债人私下与我联系,要求给他20万元现金,和儿子名下2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就不再帮助我的债主,把我儿子放了,当时一时情急,为了儿子的安全就答应了他。也兑现了他的要求,房子过给了讨债人的妻子和岳父,钱也给了他,儿子被放出来了。当时他怕有事让我的儿子针对2套房子给他写了170万的欠条,欠条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严惩讨债的那个人?房子还能不能追回?这种官司可以放多久?因为我的企业还没有走出困境,半年以后可以好转,现在事情很多我想好转以后再处理这事,事情发生在4个月前。请求好心人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