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上班,工作时被同事烫伤,烫完后我要求去医院,去了医院看了后医生说很严重,然后开了药给我包扎了,一个手掌???那么大面积,属于工伤饭店承担的医药费,工资正常给我发,现在老板要求我去上班,我现在还没好工作不了,我现在要求养伤加上后期的疤痕处理费用,要进行赔偿,现在老板在推卸责任,不承认,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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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去做工伤认定,然后拿着鉴定结果和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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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管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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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间受伤的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
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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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