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方先动手,现在经法医鉴定是轻伤二级,对方要求赔偿15万,我方不同意,这种情况我方需要付怎样的法律责任?如果我方不赔钱又该怎么判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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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
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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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话,一般是先移交刑警队,作一次调解,诸如是他先动手,他是不是不要再闹下去,接受点赔偿把事了了算了。
如果他不愿意,再移交检察院,以你们故意伤人罪递交,还是会有调解,那小子要是坚决不肯调解的话,检察院就把案子送上法院。
刑法上是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一般都判缓刑,这种事天天在街上发生,都抓去坐牢,就光造牢房好了。
现在你要做的事,一是找愿意为你们作证的人写下笔录,当时的情景,让他们签字。
在公安那里强调自己是出于生命受到威胁,才努力抵挡。
不要多说自己怎么打他的,就说怕被板砖拍到,抵挡中无意造成。
如果你们能被判定成
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这要对方重伤了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他的医药费,提出的赔偿金额,你先要搞清是不是对方收了这钱,就和你私了了?
如果是,花钱消灾。
如果不是,他还要坚持公诉,送检送法院。现在起一分钱不要给他,等到法院判下来多少,就赔多少。
多不了,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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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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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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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