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离婚之后,小孩子跟父亲过,离婚协议书写着我能不担负小孩子的一切花费,如今小孩子的父亲能够提起诉讼我吗?要我担负赡养费吗?

离婚
2021-03-04 11: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的。
  • 你好,建议协商承担费用。需要履行九年义务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