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8年,我爸用身份证帮朋友在信用社以信用贷担保贷款5万元,当时我爸只用了身份证和拍了照没有签字,后来我爸朋友跑了没还银行的钱,2013年银行的人来找过我爸,我爸作为担保人没还款。直到今年1月银行冻结了我妈的账户,后来去银行查问,竟说我爸是贷款人,我爸当年做担保只拍照了没签字,请问没签字贷款人一说成立吗?我爸应该承担担保责任还是贷款责任?

2018-12-24 20:33: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是在借款合同中起到担保作用的,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作为贷款主体的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造成的逾期和坏账,都是需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包括担保人代为偿还本金及逾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必须要由本人持相关证件签名才可以生效
  • 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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