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发生意外死亡,劳务包工头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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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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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可以申报工伤,建立的属于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一样需要承担责任的。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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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中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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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