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去世婚前房产遗嘱给未成年儿子,现在他父母不肯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怎么办?请问我还可以给儿子过户吗?

2018-12-24 21:1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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