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们把当初购房发票和交的购房税票不小心丢失了(因时间太久)开发商有权利扣押我们的房产证吗?有权利不退给我们当初多交的购房税吗?(多交了3个点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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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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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满五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缴纳
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如果满五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如果未满五年(无论是否为卖方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5.6%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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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只注重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轻视甚至不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对其法律意义还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即便是索要了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认真审核其内容者也寥寥无几。
而一些经营者也不尽开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消费者不要不开,或者借口不开,有的即便是开了,也不认真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和日期。对消费者来说,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注意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也许会给日后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所购商品在“三包”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往往因为没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等
证据而面临有理无处说,有法却得不到保护的尴尬境地。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既是为了日后纠纷有凭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在履行消费者监督经营者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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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相关的手续,各地的具体执行标准不一样,通常而言《预售合同》丢了不要紧,因为房管局的那份已经备案登记了,自己手中的《预售合同》更多的作用是为了防止以后产生纠纷维权使用,如果以后产生了纠纷,也可以去当地房管局调档案;而购房发票则需要去地税部门补打或由地税部门出具已缴税的相关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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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