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金融公司抵押贷款,现己还清,贷款时办理了委托抵压押,金融公司打前个抵押解了,又拿委托书把抵押物抵给了另一个人怎么办

2018-12-25 03:38: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物被征用、灭失或被毁损了该怎么办?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
    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
  • 各种银行的抵押贷款种类也是大同小异,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各个银行包括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对各项业务,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各有偏重,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比如个人商品房,营业用房,企业房地产房,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等),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是汽车按揭贷款),存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船舶抵押等银行有做,但不多,因为监管与处置等将成为难点,在建工程抵押等也在做,但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着抵押权被蚕食的风险。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委托贷款的申请流程通常如下: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 金融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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