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法医学鉴定轻伤。现在已经拘留了一个人。拘留37天以上后,犯罪者是否被释放2.赔偿道歉后,受害者是否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不追究刑事责任。3.其他共同犯罪者已经逃跑了。你有他们的录像吗?。他们应该去吗?

刑事辩护
2021-03-05 17:4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还是重伤需要通过伤情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1)如果最后经鉴定为轻伤,你自首+积极赔偿对方谅解的,有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
      
    (2)如果经鉴定是重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法定范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积极赔偿、受害人谅解,是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如果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本法做出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在看守所羁押37天无罪释放的,一般是没有补偿的,若逮捕后无罪释放,可申请国家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受害人有取得赔偿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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