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死于交通事故,孩子才十岁,丈夫有哥哥和姐姐,妻子住在北京房山农村,我和孩子住在城市,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2021-03-06 08:1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 死亡赔偿金是不能按照遗产分配顺序来分配的,而是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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