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婆婆今年74岁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都在用药。外婆今年101岁,有8个子女其中有四个儿子,四个儿子要求婆婆她们四个女儿轮流照顾外婆,我也知道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婆婆本来也患有病,所以我也想不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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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本人自愿的除外。有负担能力的儿媳赡养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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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也就是其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外孙子女具有赡养能力时,外孙子女需要承担对于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除了需要给予老人经济物质上的帮助外,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也要对外祖父母加以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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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病,子女不履行赡养,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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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