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吗?对方不遵守怎么办。

离婚
2021-03-06 09:1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其实很简单,目前协议离婚 法律效力的规定很简单:《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 离婚协议书具备以下条件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具备这三个条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