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某些原因,买了一套二手房(这套二手房当时还在贷款期间,并且房产证也还没有做下来),也不懂得买卖二手房的程序啊,注意啊都不懂,通过中介跟原来房东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不算很正规,合同金额部分什么的都是用手写的,但是买房有签字,按手印的),协议约定我们付给卖方首付,然后在我们过户之前,每个月的房贷由我们来还,等房产证做下来之后,再由我们去还完剩下的贷款(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中介说过户他们会办理,所以都不知道过户什么的要先还完贷款,才能过户,不然肯定不会买的,后来签完合同后才知道这个情况,并且这份协议很不正规,只规定了我们买卖双方要付给中介多少的中介费,却没有谈到中介要为我们敬什么义务)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但是我们没有钱不办理过户,想请教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具体的补救、处理办法,最差的情况会不会房子没有了,连付出去的首付和每个月还的贷款都拿不回来了?

2018-12-25 09:2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产权证就等于没有所有权,所有的不当风险都是从这一点出来的;在期房买卖中,更大的问题是??暂时谁都没有所有权。由于这两个特性,风险是无法完全消除的;说宽泛一点,任何交易都无法消除全部风险。
    这种情况下主要的风险是:一房二卖;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法交房、按时交房、质量瑕疵等。还有一些更大的风险就已经不属于需要讨论的范畴了。
    但是必须要考虑到,期房买卖是中国的实践现实(虽然已经在逐渐改变);大部分先例是成功的。
    因此买卖是可行的,要注意风险防范。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所有权和占有,就无法通过物权的保障机制来防范;只能通过你和开放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所构建的债权关系来寻求保障。因此,合同是关键。
    为了规避风险,建议合同中将可能出现的情况想清楚,并提前规定好合适数额的违约金。这样可以避免未来争议中举证的麻烦,也可以激励债务人、产生更大的债的保证的作用。但考虑到开放商往往有格式合同,建议仔细阅读;对于你不同意的责任划分、责任数额可以想办法商量。
    提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情况,如果开发商通过某种形式提供了担保,那也是更好的规避风险方法。
  • 只要双方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则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如果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需要过户是不能办理手续的。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二手房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过户要求也会遭到拒绝。
    根据相关规定,拥有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交易,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如果你没有房产证,那你将没有权利交易房屋,同样也就无权享受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
    将来该房屋如果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
    有些买方会选择先签署合同,再等卖方获得房产证。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
    实际中,有部分交易会采取公证方式,签订协议之后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取决于双方诚信。
  • 二手房贷款买卖中的房产证问题:
    虽然贷款没有还清,但是卖方已经拿到全部的房款了,产权已经归买主了;
    没有还清贷款的,房管局的档案里会有记录,买主的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
    现在大多数银行会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个标明抵押事项的《他项权利证》,把这个《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房产证发给本人。
    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 一、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收到法律保护需要看涉案的房产是否允许转让,通常来讲,没有产权或不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转让是收到一定限制的,很有可能你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第
    二、收据只要有房主的签字和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
    三、如果你家不想要房子,可主张合同无效,双方互付返还义务就可以了,即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衣服款项。 第
    四、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会认可房子转到你家名下。 详细事宜可与我电话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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