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的时候还没到法定年龄,婚后没领证先有了孩子,领证后想给孩子上户口,可报上去很久孩子的户口都还没下来!当时由于没结婚证,医院不给办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户口时我还特意去补办了出生证明,可户口报上去一年多了还没有下来,孩子已经在上学了,没户口怎么办?

2018-12-25 09:5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母亲没有证件,没有办理孩子的出生证,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是子女的亲生父母就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即使子女没有出生证也不影响对抚养权的争取。
  • 起诉离婚时,如果小孩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如果没有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来证明小孩的年龄,以此来确定小孩应该判给谁抚养。
  • 关于孩子出生证明的补办,通常情况下,有下列两种办法:
    方法一:
    1、需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医院查档案,复印医院存根。
    2、出生证丢失后需要登报申明作废所需费用260元,
    3、报纸出来后,拿两份报纸,一个星期后到妇幼保健院补办,补办无需费用。
    方法二:
    如果已经给孩子上户,那么需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孩子所上户的派出所复印一下出生证的副本(派出所有副本)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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