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男方名字。现在,男方提出离婚。生了一年。当初因为妊高征,男方不愿意放弃治疗。这个孩子对那个女人造成了伤害。离婚时房子可以分吗?

离婚
2021-03-06 15: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在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数额确定的标准供您参考: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提出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注意收集和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 婚前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双方出资为子女买房,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